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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案例:丽水市区城中村改造发布征收预公告

发表日期:2018-04-18      文章编辑:网站       浏览次数:3709

由我们公司承建的丽水市“阳光”征收项目成功应用在城中村改造的项目中,详见新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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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丽水市区城中村改造指挥部政策指导组、国土、测绘等相关部门通力合作,4月5日,丽水城中村改造22个(未报批)项目征收预公告公布,并进村张贴。4月7日一大早,市区城中村改造指挥部的工作人员又分组分片来到各拟征收区块,就下一步19个城中村国有土地上房屋拟征收范围的详细情况进行张贴。

 据悉,此次22个(未报批)项目征收土地总面积达到193.0663公顷,共涉及岩泉街道长岗背白门口自然村、岩泉街道九里村殿前自然村、岩泉街道长岗背望城岭自然村、岩泉街道天宁寺和尚岗自然村、岩泉街道溪渡村、白云街道城北村丽阳坑口城中村、大洋路以东丽阳街以北区块危旧房征收项目、联城街道金周村、联城街道常宅村、联城街道白前村、岩泉街道岩泉村和铁钉桥区块、紫金街道河村、岩泉街道九里蛙蟆坑村、岩泉街道天宁寺官屋基、岩泉街道九里村丽阳街北、万象街道城南吕埠坑村、白云街道丽光村灯塔游泳池、联城街道武村、白云街道城西村(下河山、周畈、箬帽坛弄、三肖弄)、岩泉街道秋塘接七弄村、联城街道路湾村、岩泉街道九里弄和村等22个项目。

“都来看看你们家的房子在不在红线内?”4月5日,区征收办和各街道工作人员前往联城街道、岩泉街道等五个街道张贴预公告。各城中村村民也围上前来询问相关征地事宜。

 预公告明确指出,征地补偿标准按照《丽水市市区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补偿管理办法》(丽水市人民政府第81号令)执行;自公告发布之日(4月5日)起,征地范围内抢建室内外装潢和抢种的地上农作物一律不予补偿;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户口迁入、分户的,房屋转让、交换、新(扩、改)建、析产、赠予、租赁、抵押、典当、装修等的,领取营业执照、临时营业执照的,变更房屋用途的,以及其他不符合补偿安置条件的征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人均不作为拆迁安置的依据(丽水市人民政府第81号令另有规定的除外)。